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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华池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拟录用袁子轩等4名同志为公务员的考察报告

时间:2025-05-29 来源:  作者:王官瑞 点击数:

中共华池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录用袁子轩等4名同志为公务员的考察报告


市院政治部

根据公务员招录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,我院成立考察组,通过查阅档案、个别谈话、实地走访、政治审查等方式,对2025年县检察院拟录用的袁子轩等4名公务员进行了全面考察。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:

一、考察对象基本情况

袁子轩,男,汉族,生于1994年10月3日,户籍地甘肃省正宁县湫头镇西沟村一组,2017年6月毕业于毕业于福州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,现为正宁县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。

李心悦,女,汉族,生于2000年8月22人,户籍地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专属街40号楼214号,2023年7月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经济管理系会计专业,待业至今。

李俊莹,女,生于2003年2月26日,户籍地甘肃省镇原县新集乡王寨行政村罗咀自然村63号,现就读于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专业,即将于2025年7月份毕业

郭洋,男,汉族,生于2003年10月4日,户籍地甘肃省华池县白马乡白马村高沟组18号,现就读于温州理工学院法学院法学专业,即将于2025年7月份毕业

二、考察情况

(一)政治素质方面。袁子轩等4名考察对象均能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无任何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,政治立场坚定,政治素质过硬。

(二)道德品行方面。在考察过程中了解到,2025年应届毕业生李俊莹、郭洋在校期间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,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志愿服务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素养;2023年毕业生李心悦在毕业后的待业期间,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,邻里关系和睦;2017年11月任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袁子轩,在工作中恪守职业道德,与同事相处融洽,在生活中为人正直、诚实守信,无不良行为记录和社会负面反映。

(三)学习工作表现方面。李俊莹、郭洋2名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,成绩优良,专业课程成绩均处于班级前列,积极参与专业实践活动,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;2023年毕业生李心悦虽然毕业后待业,但在大学期间积极参与社团活动,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得到充分锻炼,同时利用待业时间不断学习专业知识,提升自身素质;法院书记员在正宁县法院工作期间,工作认真负责,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工作实践经验,具备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。

(四)遵纪守法方面。经查阅档案、走访调查和向相关部门函询,袁子轩等4名考察对象均无违法违纪行为,无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等不良记录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秩序。

(五)廉洁自律方面。通过个别谈话和走访了解,袁子轩等4名考察对象在学习、工作和生活中均能严格要求自己,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,未发现有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和不良反映。

三、考察结论

经全面考察,袁子轩等4名拟录用人员政治素质过硬、道德品行良好、学习工作表现优秀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,符合公务


员录用条件,建议予以录用。



中共华池县人民检察院党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552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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