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持续发扬为民 、利民、便民的马锡五司法精神,以“求极致”办案理念为标准,切实做到“小案”不“小办”。近日,华池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中,犯罪嫌疑人田某某系聋哑人,承办检察官对此十分重视,在认真审查后,决定通过“检校共建”方式建立聋哑犯罪嫌疑人权利保护“发声”机制。
为此,检察官迅即与庆阳市西峰区特殊教育学校联系,主动为犯罪嫌疑人田某某聘请了专业的手语翻译老师,申请了翻译费用。在讯问过程中,经过耐心细致的疏导,由手语翻译老师向田某某进行发问,将田某某所表达的意思准确转化成口语,使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。为保障田某某合法权益,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,通过对田某某进行充分地释法说理,最终田某某被本院的人性化办案所感化,对自己所犯罪行表示深深地忏悔,当场认罪认罚。本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对事实认定、证据采信、处理结果等召开了公开听证,全面推行阳光检务。
一个简单的案子,一场特殊的办理。检察官在手语翻译老师的帮助下将法言法语传达到无声世界,克服了交流障碍,让犯罪嫌疑人“听到了”法律的声音,从而保障了聋哑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,体现了检察温情,彰显了为民情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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