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华池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把红色资源利用好、把红色传统发扬好、把红色基因传承好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聚焦县域内革命旧址、烈士纪念设施、红色文化遗产等保护重点,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,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红色资源保护案件,以法治力量助力红色文化在新征程上焕发时代光芒。

聚焦主责主业,夯实保护基础。开展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,联合文旅、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全面摸排革命旧址、烈士纪念设施等14处,建立问题台账4项。通过实地勘查、无人机航拍、走访群众等方式,发现文物本体受损、消防隐患、环境脏乱等问题32个,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8件,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8份,推动整改率100%。针对部分革命旧址修缮资金不足的困境,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向上级争取专项资金500余万元,完成了闫洼子会议旧址及“四十二烈士殉难处”、朱堡子烈士陵园等革命遗址的本体修缮和附属设施升级。
守护烈士荣光,捍卫英烈尊严。针对县域内散葬烈士墓分布零散、管护缺失及陵园年久失修等问题,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,集中迁葬零散烈士墓3座,并对7处破损墓体进行修复加固。通过公开听证厘清行政机关职责,督促各有关部门和乡镇累计投入资金200余万元,修复柔远镇东沟等5处烈士陵园及张富山、杨宽天等烈士墓地,并建立日常巡查巡护制度,恢复庄严肃穆的瞻仰环境。
深化协作共治,凝聚保护合力。依托“府检联动”工作机制,与县文旅局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设立“红色革命文物管理保护工作站”,出台《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办法》《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等工作制度,建立线索双向移送、联合执法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,着力提升全县烈士纪念设施协同共治效能。畅通社会力量参与渠道,依托“益心为公”检察云平台,招募红色资源保护志愿者3名,聘请特邀检察官助理2名,提供线索6条。
强化宣传教育,赓续红色血脉。充分发挥红色资源资政育人、凝心铸魂作用,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利用清明节、建军节重要节点组织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及中小学生开展瞻仰参观、缅怀祭扫等活动200余次。联合文旅、融媒体及省市县电视台,以微视频、专题节目形式广泛宣传红色资源保护法规及案例,参与录制5部宣传作品,凝聚全社会红色资源保护共识。加大对外宣传力度,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被检察日报、民主与法制社、甘肃省电视台等多家媒体采访报道。
(文字:曹知新、樊小菊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