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1日上午,华池县法院、检察院工作人员到华池县城壕镇文化广场,支起桌子椅子,摆上法徽法槌,趁着老百姓“赶集”的日子,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,近百名群众参加旁听。
2021年11月,张某某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行至城壕镇余家砭村时,碰到道路旁树木及车辆,发生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。为了让更多群众知晓“酒驾”的危害性,华池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,决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向老百姓普法。
当天,检察官任建涛出庭支持公诉,结合本案发表公诉意见,详细阐释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和社会危害性。分析了案发原因,告诫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法律法规,要对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。法庭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,当庭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拘役二个月,缓刑四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。
让法庭巡回到群众身边现场审理,是践行“马锡五”检察工作方式的具体表现。也是努力做好法治宣讲与老百姓之间的“后半篇”文章,从而达到“审理一案、教育一片”的良好效果。